日前,張明揚先生在騰訊《大家》專欄發(fā)表文章《讓高考回歸科舉吧》認為,高考未必不能繼承“科舉精神”,所謂的“素質教育”,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場打著改革“應試教育”旗號,而實質上是破壞“科舉共識”的反動。“科舉精神”、“科舉共識”是什么呢?其實就是打破出身的選拔人才,加大社會流動,如此,“寒門出貴子”便成為一個概率相對高一點的事(成本低不不低不好說,科舉考到老才考上或沒考上的成本應該不低)。而我們現(xiàn)在的教育和考試政策,重視“選拔人才”,而忽視社會公平公正的樞紐:社會流動。
高考制度確實存在很多弊?。?ldquo;應試教育”;社會流動的作用減弱;還有種種不公平的“素質考試”和“加分政策”等。但是,直接將高考與科考作比,甚至讓高考回歸科舉的功能,顯然有失偏頗,是病急亂投醫(yī)。
首先,科考是為了選拔官僚,考中了做官,而高考只是大學教育入學考試,考上了進入更高層次的學習,兩者性質截然不同。高考可以為官場輸送人才、加大社會流動作準備,但并非是必須的,也不是考大學的人就是為了將來做官。如果非要進行類比,用國家公務員考試與科舉考試相提并論,手段、目的、運作都十分相似,會更為準確。
其次,將高考往科考上靠,回歸其選拔人才、尤其是社會流動的功能,那實在是簡化了科舉的功能,科舉還有使帝制政權充滿活力,以及使儒家思想與價值或意識形態(tài)制度化一體化的功能,科舉是整合專制政治社會道德文化的工具。將高考往科舉功能上回歸,表面上看是為追求公平,而更深層的謬誤,是將高考政治化、官本位化,是非常危險的一著。
下面我從頭梳理一下科舉的來龍去脈,我們會發(fā)現(xiàn),科舉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選拔人才”,并不是出于什么“社會流動”的考量。
吳思先生對貴族政治與官僚政治有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封建社會好像是商業(yè)社會,有好多小商人,各有各的公司,選一個老大,一個比較能干的當會長,那就是國王。秦漢一直到現(xiàn)在,都是幾個鐵哥們打了天下,坐江山,然后通過科舉考試,通過MBA培訓找了一堆部門經理。這就是秦漢以后建立的社會,郡縣制社會,皇帝就是CEO,皇帝就是董事長,打天下那幫哥們是貴族,科舉出來的讀書人是各部門的經理,職業(yè)經理人。(《<潛規(guī)則>:吳思問答錄》摘自網(wǎng)絡)
用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來解讀傳統(tǒng)政治結構,有幾分形似。“家天下”的皇權社會確實像一個帝國公司,皇帝是董事長兼CEO,要運作這么龐大一個公司,還需要一套職業(yè)經理人制,即一套以文官為中心的官僚制度來管理國家。也就是說,封建政治下,天子依靠貴族統(tǒng)治天下,到了皇權政治,帝王依靠官僚統(tǒng)治天下?;始覟榱藢?ldquo;天下英雄入吾彀中”(唐太宗李世民語),源源不斷地吸引優(yōu)秀的職業(yè)經理人為自己工作,開出極具誘惑力的條件,凡進往入本公司成為一員者(做官),得富貴權名等價值資源,讓人覺得“做官頂好”,同時招聘時精挑細選,層層篩查,確保選出皇家認為優(yōu)秀的可用之才。
這一套選機制就是選官制度,選官制度的核心又是考試制度。不過,考試選才并非隨著帝國的建立就開始采行。而是經歷了從不考到考,考不嚴到考極嚴,從“血而優(yōu)則仕”到“學而優(yōu)則仕”的演變過程。
秦王朝統(tǒng)治太短,還來不及思考可不可以“馬上治天下”,就匆匆落馬。“漢承秦制”,秦的皇權專制被漢繼承。帝國公司的“管理模式”被繼承過來,必然要解決職業(yè)經理人的招聘考試任用問題。起初,劉邦瞧不起知識階層,知識分子陸賈與他談《詩》、《書》,他說:“我馬上得天下,《詩》、《書》有什么用?”陸賈說:“馬上得之,不能馬上治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劉邦終于意識到“不能以馬上治天下”,帝國公司需要知識階層來做職業(yè)經理人。其實,劉邦用叔孫通定朝儀,一班沒有文化的軍隊再也沒有在朝堂上喧嘩爭斗失禮,變得秩序井然,氣氛嚴肅。劉邦說:“我今日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貴了!”劉邦已經知道規(guī)范知識的重要,及掌握規(guī)范知識的士大夫的重要了。
漢高祖十一年(前196),劉邦下詔舉“賢士大夫”,命令郡國向中央推薦人才,記錄他們的“行”(品行)、“義”(儀表)、“年”(年齡),開啟了漢代察舉制度的先河。此后各代帝王都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親自策之,“問以政事經義,令各對之,而觀其辭寫高下矣。”(《漢書·蕭望之傳注》)。當時的名策有晁錯、賈山、公孫弘等人的對策,最著名的當數(shù)董仲舒對策漢武帝的天人三策,直接促使?jié)h武帝帝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但當時舉賢良方正的主要目的在求言,求才倒在其次,試策者本身多已是在職官員,隨意性也非常大。
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于是,歲舉孝廉開始成為兩漢察舉一種主要的常行科目。何懷宏先生認為:“至此,選拔官僚的選舉才正式成為一種制度,成為慣常。”過六年,在元朔元年(前128)又詔書規(guī)定各郡國必須向中央推舉人員,“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察舉由此得到嚴格的貫徹執(zhí)行。(何懷宏《選舉社會:秦漢至晚清社會形態(tài)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3月版)
漢和帝永元四年至六年(前92-94)間,又規(guī)定“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通典》卷十三《選舉一》)確定了人口與孝廉的歲舉比例,歲舉更趨明確和穩(wěn)定。另外,博士弟子課試也漸成制度,其射策考試一般“甲科補郞、乙科補吏”,到東漢時,太學生已發(fā)展至三萬余,開后世選舉與學校相結合的先河。何懷宏先生還說,兩漢時,中央和地方的高級官員還可開府辟除,自己選用屬員,被辟舉者往往升遷甚速,此種辟察與察舉構成了兩漢仕進的主體。再加上納貲以及因襲的任子等,兩漢仕進呈現(xiàn)一種常為后世羨稱的多途并進的局面。(何懷宏《選舉社會:秦漢至晚清社會形態(tài)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3月版)
這種由地方官在自己的轄區(qū)內考察有條件者,比如有孝道,清廉不貪,有學問,文筆好,有才能的人才,然后報告給中央,中央任命其官職的察舉制度,本來是件好事,更注重口碑、實能。為朝廷選到實實在在的人才,當然也為個人上升、社會流動開辟了渠道。即選拔人才是原因,社會流動是果。
但這種自上而下的推薦必生流弊,“榮路既廣,觖望難裁,自是竅名偽服,浸以流競,權門貴仕,請謁繁興。”(《后漢書·左雄傳》)弄虛作假層出不窮,以至于“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東漢民謠)。推舉一個秀才,連字都不識,推薦個孝子,跟父親不住在一塊兒,不贍養(yǎng)父母,冒牌的假貨。
為了杜絕流弊,時任尚書的左雄上奏,建議“自今孝廉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但對于“有顏回、子奇之類,不拘年齡”(《后漢書·左雄傳》),漢順帝贊同并予以實施。左雄改制有兩個特點:一是察舉有年齡限制,有“茂才異行”方可不受年齡限制,就像我們現(xiàn)在講,不到一定年齡,不得提拔為某一級別的干部,“特別優(yōu)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二是被薦舉的孝廉者還必須通過考試才能任官。這就由人的主觀判斷,變成文化知識的客觀考查,地方官員推薦的人選到了中央去考試,要是考得很差,自己面子過不去,“自是牧守畏懦,莫敢輕舉”(《后漢書·左雄傳》)。而“逢進必考”的孝廉歲舉,已與“一切以程文為去留”的科舉考試很相近了。閻步克先生甚至認為,“左雄改制”業(yè)已“構成了察舉制向科舉制演進的初階”。(閻步克《察舉制度變遷史稿》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但察舉制度行之既久,弊病深入骨頭,小小手術難除頑疾,地方官員往往憑個人的喜惡,或受賄徇情,或受托虛薦,所舉者多名不副實。解決的辦法有二:要么完全由考生自由投考,取消推薦環(huán)節(jié);要么將地方官員的推薦權收歸中央,由中央指派官員主持考查推薦。曹魏的九品中正制顯然采用了第二個辦法,中央政府于每郡設小中正,每州設大中正,由朝廷委任各地“德才兼?zhèn)?rdquo;的公卿、郎吏充任,小中正把本郡人才分為九等,并把選定的人才上報大中正,大中正核實后,轉報吏部擢用,中正有權根據(jù)掌握的調查材料進退其等第。
采用九品中正制有其歷史背景:一是東漢末年社會大亂,“衣冠世族,多離本土,欲征源流,慮難委悉”(《通典·選舉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制,茬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晉書》)讀書人遭禍,或逃離,想察舉幾個賢良方正孝廉秀才而不可得;二是曹操于戰(zhàn)亂中,求賢若渴,在“軍中倉卒,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yōu)劣,非為世族高卑。”(《宋史》)是為中正制的雛形。及至曹丕主政,接受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創(chuàng)立九品中正制。這個制度本來是在戰(zhàn)亂頻仍,社會動蕩的情況下制定的選才任官的權宜之策,“其始造也,鄉(xiāng)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xiāng)論余風”(《晉書》),確實能據(jù)才定品、據(jù)才選人。
然此制相沿成法,大小中正官徇私舞弊,官官相護,不復以品德學識為標準,只問出身,不辨賢愚,門第望族成為選舉的依據(jù),而真正有才學、出身低微的人,很難到中央和地方出任高官,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不公平現(xiàn)象。此制遂成為世族壟斷權權的工具,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門閥政治,從“學而優(yōu)則仕”復辟到了“血而優(yōu)則仕”。士族門閥把持著帝國公司職經經理人的選任,那么,“權力只對權力的來源負責”,誰給我權,我就為誰賣命,職業(yè)經理人眼里只有這些貴族門閥,不知道還有一個控股股東皇家,即“只知有家,不知有國”,只維護貴族門弟的利益,無心打理國家政事,皇帝這董事長兼CEO反而日趨衰落。
隋唐實行科舉考試,是對九品中正制流弊的糾偏。士子不再需要地方官員或中正官推薦,而是“投牒自進”,士子要不要報考,報考哪一科,都自由選擇,國家“以文取人”,“不問家世”。士族門閥把持的職業(yè)經理人招聘考試任用工作,再度回到帝國公司的董事長兼CEO皇帝手里。
不過,唐代雖是要通過考試決定選任,卻又不全以考試為定??忌梢韵认虍敃r在政治、文化上有地位的公卿、要人投獻自己平時的佳作,即所謂“行卷”,也向禮部呈遞自己的作品,即所謂“省卷”或“公卷”,獲得一個“印象分”、“平時成績”,而非一考定終身。這雖兼顧了考生平時學問水平,有利于選出有真才者,但也有一些濫芋充數(shù)的人通過行賄“走后門”騙得功名。為公平起見,宋代科舉考試通過鎖院、糊名、謄錄,考生與考官完全隔絕,考試的內容也由詩賦漸漸轉向經義,以求客觀、中立、平等,做到“以文取人”。再后來,干脆用八股取士,元、明、清三朝皆如此。
為什么八股會成為古代科舉考試錄取入仕的首要標準?為什么要考這常常被認為最無用、最呆板、最僵死的八股?何懷宏先生總結其原因認為:中國古代的選舉制度一直遭受著人口數(shù)量的巨大壓力,遭受著人的素質所帶來的趨下變異之苦,它所采取的對策主要是:一是不斷地加長‘走廊’,亦即增加功名的層次,增加考試的次數(shù);漢代被察舉者可以從鄉(xiāng)間直登朝廷,唐宋科舉層次也還算少,而明清卻得經縣、府、院三試才僅能入學,又須參加科試才能鄉(xiāng)試,鄉(xiāng)試中舉后才能應會試,會試中后才能應殿試,此外還有秀才的歲舉,舉人的復試,進士的朝考等等名目繁多的考試;二是立嚴錄取標準,考試內容的限制越來越嚴,自由發(fā)揮的余地越來越少。(何懷宏《選舉社會:秦漢至晚清社會形態(tài)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3月版)也就是說,八股是為了緩解人口之累和增加客觀公平的需要,就像現(xiàn)在的高考,有嚴格的標準答案,便于對考生進行科學客觀的評判。
可見,科舉考試(八股)是帝國在選拔官僚人才的過程中,一步步地糾正種種流弊而演化出來的、相對公平可靠的考試制度。中國在漫長的1300年的科舉考試中,產生過700多名狀元、近11萬名進士、數(shù)百萬名舉人,歷代名臣、名相,杰出的思想家、文學家、科學家等大都出自這個陣營之中,其對中國人的影響是深遠的。
然而,科舉考試絕非只是一個選拔官員的考試制度,其用意大焉。有人說科舉是中國的第五大發(fā)明,大思想家伏爾泰、孟德斯鳩、狄德羅、盧梭等都對科舉所體現(xiàn)出的平等和公平原則驚嘆和折服。錢穆先生則將科舉視為中國歷史“三級跳”之一跳:“總觀國史政制演進,約得三級,由封建而躋統(tǒng)一,一也。由宗室外戚軍人所組之政府,漸變而為士人政府,二也。由士族門第再變而為科舉競選,三也。惟其如此,考試與銓選,遂為維持中國歷代政府綱紀之兩大骨干。全國政事付之官吏,而官吏之選拔與任用,則一惟禮部之考試與吏部之銓選是問,二者,皆有客觀之法規(guī),為公開的準繩,有皇帝所不能搖,宰相所不能動者。”(錢穆《國史大綱》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
綜合錢穆的觀點,科舉之公平也罷,流動也罷,其核心是維護專制的綱紀之骨干,皇帝當然不會輕易動搖它。因此,所謂“由士族門第再變而為科舉競選”,在秦暉先生看來,是“由察舉、門閥之制向科考之制的演變,在某種程度上是對由周之世卿世祿到秦之軍功爵制度的一種復制。儒家貴族政治被廢棄并代之以‘冷冰冰的’科場角逐,無疑是極權國家權威對宗法權威、‘法術勢’對溫情主義占優(yōu)勢的結果。”“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大一統(tǒng)國家通過‘不知親疏遠近貴賤美惡,一以度量斷之’的法家原則(《管子·任法》),把能人(而非賢人)壟斷于掌握之中,它與以耕戰(zhàn)之功利擇吏的秦法主要是所測之能不同而已。”(秦暉《傳統(tǒng)中國社會的再認識》,載《網(wǎng)易歷史》2009年6月25日)
我認同秦暉這一觀點。魏晉時所謂“士族門第”就是準貴族,其選官用人重門第講出身,與周朝的爵本位頗有幾分相似。商鞅變法強調“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用軍功爵制取代出身爵制,就是用皇權專制取代封建制;隋唐強調“取士不問家世”(《通志》卷二十五),則是用科舉制取代魏晉時已經具有血統(tǒng)色彩的中正制,亦可視為一次技術化的君主專制取代準封建制,是君主專制政治在發(fā)展中曲折前行中的一個回落。
可以說,科舉制就是平和時代的軍功爵制,戰(zhàn)國時的軍功爵制是為激勵耕戰(zhàn),但因為斬敵首可獲爵位或為官,事實上成為國君選拔官僚的制度,科舉制的作用更為單一,主要用于選拔官僚。而它后果性的作用一如軍功爵制,讓人的身份職業(yè)變得單一化。不從事農業(yè)生產,就只有做官(私人工商被打壓),其余的職業(yè)是多余的,這就像商鞅變法一樣,用官爵表彰農戰(zhàn),配之以“刑德”,將人們都吸引和驅趕到為國家耕戰(zhàn)之上,對于不從事農戰(zhàn)的學者、商賈、隱士、手工業(yè)者等“害蟲”予以打擊,事實上造成秦國只有軍人和農民兩個合法職業(yè),其他職業(yè)要么是賤業(yè),要么不合法,為人們所不齒??婆e也是如此,事實上造成帝國只有士和農兩個合法職業(yè),工商縱算“合法”,也是賤業(yè)。商鞅的軍功爵制被改頭換面,包裝成溫情脈脈的科舉制,內核的東西未變,科舉制不斷完善,與專制統(tǒng)治不斷成熟,與官本位思想不斷加固,是步調一致的。
一如軍功爵制,有利于底層民眾向上流動,科舉也有利于底層知識階層向上流動。何炳棣先生對明清社會流動進行研究,把獲得科舉功名的社會出身分三大類:A類指家庭上三代未獲得任何生員以及科舉功名的人;B類指家庭上三代只產生過一個或一個以上生員的人;C類指家庭上三代獲得過一個或一個以上較高功名或官職的人。他根據(jù)明清兩代48份進士題名錄提拱的12226例的研究表明:明代進士出身A類的占47.5%,出身B類的占2.5%,兩者合計占50%。清代,進士制度出身A類的占19.1%,出身B類的占18.1%,兩者合計占37.2%。明清兩代平均,出身A類的進士占30.2%,出身B類的進士占12.1%,A、B合計是42.3%。(《明清社會史論》,轉引自何懷宏《選舉社會:秦漢至晚清社會形態(tài)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3月版P99-100)“士大夫多出草野”,說明科舉考試確實“不問家世”,較之以前的察舉、中正制更加公平。
科舉確實讓底層有了“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飛黃騰達機會,但這并不能寫改科舉維護專制的本質,它將官僚的錄用和任免完全收歸到中央,保證了一元化秩序的控制。法家的軍功爵制在選人程序上強調客觀化和標準化,在用人上強調才能而非德行出身,科舉在選人的程序、規(guī)則上是法家的,在內容上卻是儒家,但維護君主專制的核心作用卻驚人的相似。因此,帝王非但不動搖它,還用各種手段來極力維護其榮譽和神圣。
一是帝王鼓勵人們讀書入仕,入吾彀中。譬如宋仁宗趙禎有詩曰:“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鐘粟;安房不用架高梁,書中自有黃金屋。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有女顏如玉;出門莫恨無隨人,書中車馬多如簇。男兒欲遂平生志,六經勤向窗前讀”。(《繪圖解人頤》卷一《勸學詩》),赤裸裸地向士人做廣告:只要你們肯下功夫讀書,愿意做我皇家的職業(yè)經理人,我保證給你千鐘粟、黃金屋、香車美人的豐厚回報,這比經商、種地不曉得好多少倍的買賣,作為男人,你們還等什么呢?
二是對科舉舞弊嚴懲不殆,維護制度的公信力。譬如清朝從順治到咸豐數(shù)代皇帝,嚴懲科場舞弊案,就處死37人,包括一品大員。南京江南貢院科舉博物館館長周道祥曾說:整個明清時代的近500年間,江南貢院只發(fā)生過四起較大規(guī)模的舞弊案件,其中還有一些是冤假錯案,這個比例比現(xiàn)代社會的任何考試都低,而涉案舞弊者的后果則相當嚴重,輕則發(fā)配處死,重則株連九族。(摘自2006年6月7日《金陵晚報》)
三是對科考優(yōu)秀士子,除給予官職利益,還給予極高的政治榮耀。譬如北京故宮的午門,原是紫禁城的正門,進出午門有嚴格的規(guī)定。午門中間的正門只有皇帝能走,皇帝大婚,明媒正娶的皇后進入紫禁城時,可以走一次;大殿傳臚后,高中的狀元、榜眼、探花可由午門正門出皇宮以示嘉獎。午門兩側的門洞,是舉行大朝禮或隨皇帝出入時,身邊的大臣,三品以上的文武官員走左邊的門,宗室王公走右邊的門。三品以下的文武官員分東西班次,由左右掖門進出。又譬如,皇帝還會為祝賀考生正式獲得及第而舉辦宴會,是為恩榮宴,恩榮宴俗稱“瓊林宴”,始于宋代,“進士分甲弟,自興國八年(983年)王世則榜始,御顥宴于瓊林苑,蒙正宴于開寶寺,遂為定制”。([明]徐應秋《玉芝堂談薈》卷二《筆記小說大觀本》)帝王用這些“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方法來收買和收編知識階層為我所用。
一面是社會的其他職業(yè)要么合法而收入太低如農民,要么是收入不菲卻低賤如工商,一面是官僚這一職業(yè)極盡榮華富貴,做官就有一切。那么,作為經濟人,人們會如何選擇?肯定是像顧炎武說的那樣:“自束發(fā)讀書之時,所以勸之者,不過所謂‘千鐘粟’、‘黃金屋’;一旦服官,即其所大欲,君臣上下,懷利以相接,遂成風流,不可復制。”(《日知錄·名教》)直至清末,科舉“乃是全國趨之若鶩的一件事情,父訓其子,兄勉其弟,朋友彼此互相規(guī)勸等等,都以此事為重心。”(齊如山《中國的科名》,收于楊家駱主編《中國選舉史料·清代編》臺北鼎文書局1977年初版)
大家都去擠科舉這個“獨木橋”,其實是往帝王設計的一個籠子里鉆。但不鉆怎么辦呢?還有比呆在這籠子里很舒服的生活嗎?沒有。所以,擠破頭皮也要鉆。正如朱熹所感嘆的:“居今之世,雖孔復生,也不免應舉”。(《清會典事例》)拿孔子調侃科舉的話在《儒林外史》里也有,選家馬二先生說:“舉業(yè)二字是從古及今人人必要做的。……就是夫子在而今,也要念文章、做舉業(yè),斷不講那‘言寡尤,行寡悔’的話。何也?就是日日講‘言寡尤,行寡悔’,那個給你官做?孔子的道也不行了。”我則要說,夫子在而今,也要學申論,參國考,要不,哪個給你官做?孔子的道也不行了。
至于科舉的廢止,張明揚先生已講得很清楚,不再贅述。科舉廢止最大的影響并不是考試的公平性問題,而是對皇權政治的影響,我在《“清朝滅亡,就是因為取消了科舉制度”》一文中有過論述:科舉制度在政治和文化上都實現(xiàn)了有力的社會整合,尤其是這個制度歷經千年,塑造了特定的政治社會文化心理,士大夫忠于皇權,每個人忠于儒家價值,循規(guī)蹈矩,社會井然有序,十分適合于專制統(tǒng)治,所以,歷經千年也不廢棄,被帝王玩用于股掌。廢止科舉無疑摧毀了清王朝的政權基礎,使政治和文化同時失序。政治上的失序表現(xiàn)為,政府失去了籠絡人才的極佳手段,而士子也不再圍繞科舉謀出路,政治與教育分離,政府與民眾離析,士子由趨附政權變而叛離政權,危及舊有的統(tǒng)治秩序。文化上的失序表現(xiàn)為,讀書人不再忠于儒家那一整套的價值規(guī)范,激進者甚至公然向儒家的“三綱五常”挑戰(zhàn),與原來所信仰的東西背道而馳。這樣,科舉的“武功”全廢掉了,整個國家社會就像散了架的風箏下墜。因此,廢止科舉摧毀了清王朝的政權基礎,皇權專制失去了生存的最本結構和土壤,這才有了后來晚清一系列民主共和的努力嘗試。(廖保平《辛亥百年》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1年4月版)且科舉廢止之后,民眾反而有了條條大道通羅馬的的社會流動可能,所以,梁啟超說,“從前的普通觀念,是想做官才去讀書,現(xiàn)在的學生,他畢業(yè)后怎么的變遷,雖然說不定,若當他在校期間,說是打算將來拿學問去官場里混飯吃,我敢保一千人里頭找不著一個。”(《辛亥革命之意義》)
綜上分析,作為大學入學考試的高考,需背科舉之道而馳,盡量去政治化,在確保公平的前提下,應該更大范圍鼓勵大學自主招生,讓大家本身去行政化,讓教育遠離政治,而不是“回歸科舉”。在這個前提下,我們理應大膽地、甚至焦慮的執(zhí)行“人才導向”,能培養(yǎng)出人才,教育才是好教育,大學才是好大學,至于大學教育應該走平民化還是精英化路線,則應由大學根據(jù)自身實際自由選擇,這恐怕才是好教育的正途?!?/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