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關于“老人摔倒了該不該扶”的問題在各大媒體討論很熱。這個問題很煽情,也很殘酷。
“老人摔倒無人扶”本不應成為一個社會難題。如果真成了難題,那也必須解決。目前,在相當程度上,能否解決這個問題,已經(jīng)成了衡量社會道德的一把標尺,成了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一把標尺。
而解決“老人摔倒了無人扶”的問題,看似簡單,其實不然。既然“老人摔倒了無人扶”已成難題,那么就意味著必須“動大手術”,必須啟動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tǒng)工程。
工程之一:政府改革工程。今天問題之所以變得如此嚴重,關鍵還在于政府長期的“缺位”或不作為。改革開放以來,政府確實一直在“放權”,但仍然是社會居于主導地位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在道德、文明面臨重大挑戰(zhàn)的危急關頭,政府肩負著神圣的責任,絕不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廣大民眾也不允許政府“不作為”。畢竟,政府掌握著相關資源,最有能力介入問題,最有辦法解決問題。例如,中國人口密度大,而且現(xiàn)在滿大街都是攝像頭,如果交通、公安、醫(yī)院等機構及時出面,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是不難還原事實真相、給相關人員一個公道的。其實,只要能夠還原事實真相,好心人就心中有底,就會“該出手時就出手”。
工程之二:法治正義工程。在法治社會,法官及公正的判決是解決問題的基礎。而類似“彭宇案”中的法官,卻忘記了“以事實為依據(jù)”之類常識,反而開創(chuàng)了以推斷代替事實的惡劣先例!因此,必須及時修改法律,實行“誰主張、誰舉證”(若老人告攙扶者系肇事者,須舉證);必須大幅度提升法官素質(zhì),規(guī)范法官的判決行為(以事實為依據(jù),而不能以“推理”為依據(jù)),絕不能聽任“糊涂官斷糊涂案”。對于那些處于弱勢地位的涉事者,法律界應該及時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對那些敢于以身試法、訛詐好人的老人及其親友,必須運用法律武器予以懲處,絕不能以所謂“沒看清楚”、“老糊涂了”進行開脫。
工程之三:人心收復工程。傳統(tǒng)的道德經(jīng)過市場和金錢的洗禮,早已經(jīng)面目全非。目前應該正視,人心已經(jīng)渙散“不古”,道德底線屢屢失守,必須以實際行動爭取民心,給人以“看得見的希望”。政府、NGO組織等可以聯(lián)合有愛心的企業(yè),并發(fā)動廣大愛心人士,盡早設立并運作“見義勇為基金”。一旦出現(xiàn)了上述糾紛或官司,不妨先動用“見義勇為基金”,為可能的“好心人”及時排憂解難,解除后顧之憂。同時,對于事實確鑿、故意詐騙“見義勇為基金”的肇事者,也應該啟動法律程序予以相應的懲處。
工程之四:弱勢群體教育工程。毋庸置疑,任何一個社會都應該關照、援助弱勢群體,包括老人。但是,弱勢群體也應該自重、自尊,最起碼不能倚老賣老,將余熱“發(fā)揮”在坑蒙拐騙上面,不能恩將仇報,惡意透支社會日益稀缺的良善、友愛資源。例如,對于老人們來說,要求每一位都做到誠實守信、“德高望重”是不現(xiàn)實的,但是,至少也應該要求他們同樣地做到遵紀守法,不能容忍其在法律或道德方面享有“特權”。對于那些為老不尊、無恥訛詐、騙人錢財?shù)睦先?,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決地繩之以法,并予以社會層面的道德譴責。
或許有人會說,解決“老人摔倒了無人扶”之類的小問題不值得大動干戈。其實,越是“不起眼”的小問題成了老大難問題,越是不應該成為問題的問題成了問題,就越是難以弄明白、難以形成社會公識,就越是難以徹底解決。就此而言,我們還得有打持久戰(zhàn)的準備,準備付出長期、艱苦且智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