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丙安,中國民俗學會榮譽會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1929年生于內蒙古呼和浩特,酷愛民間文學藝術,從事民俗學研究。近年來,一直致力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1953年師從我國民俗學奠基人鐘敬文先生,在北京師范大學攻讀民間文學專業(yè),成為新中國首批研究生。著有《民間文學概論》、《民俗學叢話》、《中國民俗學》、《民俗學原理》、《民俗文化新論》、《中國民間信仰》等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里程碑意義的民俗學專著,為中國民俗學事業(yè)和專業(yè)教學的發(fā)展作出了卓越貢獻。
今年是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10周年,而近年來,我國的非遺保護工作也取得了階段性突出成果。非遺文化與民俗文化間的關系、非遺在保護過程中面臨的問題等越發(fā)成為公眾關注的話題。近日,本報記者走近民俗學家烏丙安,通過對其60年來民俗學治學之路的回顧,讓我們分享了他對民俗學研究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寶貴見解。
1民俗學最重采集民風
《中國社會科學報》:烏老您好,能否談談您是如何走上民俗學治學道路的?
烏丙安:我出生在內蒙古呼和浩特,草原牧歌伴隨我長大,尤其是受鄂爾多斯和巴彥淖爾草原牧歌及河套爬山調的熏陶,我酷愛民族民間文學藝術。1949年夏,在剛剛解放的北平,我考取了燕京大學等四所高校,因為學費問題,最終決定去天津河北師院讀中國文學。1953年留在中文系任教。5個月后,國家公布了全國重點大學招收首批研究生的消息,我深受鼓舞,報考了北京師范大學民間文學專業(yè),拜在我國民俗學奠基人鐘敬文教授門下,從此便與民俗學、民間文藝學結下了終生不解之緣。
1955年8月研究生畢業(yè)后我被高教部分配到沈陽師范學院中文系任教,給學生講授“人民口頭文學概論”和“文學概論”兩門課程,在社會主義建設熱潮的影響之下,我也開展了一些文學寫作和學術研究方面的工作,先后在《人民日報》副刊、《文藝報》、《芒種》等刊物上發(fā)表了《種蒺藜者得刺》、《抬驢子走的故事》、《掛起匾來再說》等多篇民間文藝風格的隨筆,1956年完成了近18萬字的《人民口頭文學概論》編著,被高教部確定為新中國第一部民間文學高校交流教材,內部鉛印出版。
《中國社會科學報》:鐘敬文先生被學界視為我國民俗學的奠基人,作為他的弟子,您認為在學術研究和治學方法上哪些方面受到他影響最為深刻?
烏丙安:鐘敬文先生給我們研究生講課時,講授的是中國民俗學運動也就是民俗學史,還有就是民間文學的基本知識以及田野調查方法。以田野調查收集到的資料為基礎,鐘敬文先生主編了100多期《民俗周刊》,他田野調查做得詳盡踏實,經驗非常豐富。我最大的收獲也就是他教給我們的正確的田野調查方法,這為我以后從事民俗學研究打下了堅實基礎。
我們說民俗采風,民俗就是一陣風,也就是民風。正是民俗學史的學習使我形成了民俗學要重視田野調查的基本認識。然而困于當時的政策環(huán)境,無法大量開展田野調查,我們就收集當時地方雜志發(fā)表的新民歌,比如《東方紅》、陜北《信天游》,這里面的民俗信息非常豐富。此外,我們也在古典文獻中尋找民俗資源。明清甚至漢唐以來的大量文獻記錄了古老的風俗,這些知識的積累為以后的民俗研究打下基礎?,F(xiàn)在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很多學生都不知道去哪里查找材料,我可以馬上告訴他們在古代的哪本文獻中有這方面的記載。這些積累也為我以后寫作《民俗學原理》、《中國民俗學》等奠定了基礎。
2民俗文化傳統(tǒng)保護:根深才能葉茂
《中國社會科學報》:民俗或民俗文化已成為當下媒體和口頭語境中的熱門詞匯。但民俗或民俗文化究竟指什么、包括哪些內容、有哪些表現(xiàn)形式這些問題,在民眾中并沒有形成清晰的認識,在您看來,我們應該如何理解民俗文化?
烏丙安:要理解民俗文化首先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概念:民俗文化在中國五十六個民族中,內容極為豐富,表現(xiàn)形式多彩多姿。民俗這種人類文化是各民族民眾世世代代傳襲下來的、有穩(wěn)定形式的事物和現(xiàn)象,它表現(xiàn)在人們的行為上、口頭上、心理上,并且不斷反復地出現(xiàn)在民眾的日常生活中,為民眾所認同。通常所說的“約定俗成”,就是對民俗文化的簡明解釋。
比如,各地農民按照農歷二十四節(jié)氣進行不同的春耕、夏鋤、秋收、冬藏,表現(xiàn)為各種各樣的農事活動,這些活動就構成了農耕生產的習俗。再比如,人們到了婚齡期,家族就要依照傳統(tǒng)禮儀舉辦婚嫁喜事,于是構成了婚姻習俗,等等,這都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重大民俗行事。世界上凡有人煙處就有民俗,任何個人都是在他所屬群體的民俗文化環(huán)境中成長起來的。
《中國社會科學報》:從學術研究而言,我們應該如何區(qū)分不同的民俗文化?
烏丙安:中國是農耕文明古國,也是人類農耕民俗文化發(fā)源地之一,民俗文化內容極為豐富、形式異常多樣。我國的民俗文化大體上說包括以下四大類和大約五十個民俗系列。
第一大類叫做經濟民俗類,也可以叫做物質生產、交易運輸與消費的民俗。物質生產民俗包括生態(tài)民俗、農耕民俗、工匠習俗(含手工技藝習俗)等;交易運輸民俗包括商貿習俗、交通運輸習俗;消費民俗包括和衣食住行相關的習俗和醫(yī)藥習俗等共計十四個民俗系列。第二大類叫做社會民俗類。它包括家族親族民俗、村寨鄉(xiāng)里民俗、婚姻習俗等十一個系列。第三大類叫做信仰民俗類,也可以叫做信仰崇拜民俗和傳統(tǒng)節(jié)會民俗。在中國,非常突出的就是民間廟會祭祀習俗活動和傳統(tǒng)節(jié)日祭典慶典民俗活動。民族民間節(jié)日和廟會都展現(xiàn)了我國農業(yè)文明時期傳承下來的對大自然恩賜的崇敬和對祖先恩典的祭拜,從中可以領略到中華民族民俗文化的深刻內涵。
第四大類叫做游藝民俗類,又可以稱作民間文學藝術、游藝競技活動的民俗。這一大類的民俗文化財富是非常豐富多彩的,其中有許多游藝活動都已經成為世界級瑰寶。例如,蒙古族的《格斯爾》、柯爾克孜族說唱史詩《瑪納斯》、侗族大歌、民間剪紙等都已經被聯(lián)合國批準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中國社會科學報》:隨著中國經濟飛速發(fā)展和社會急劇轉型,文化事業(yè)也出現(xiàn)了空前繁榮的景象。請您談一談民俗文化遺產保護對于推動我國文化發(fā)展的意義。
烏丙安:從民俗分類的闡述中不難看出,民俗文化包羅萬象,無處不在,無所不有,它給我們留下了很多民族民俗文化的優(yōu)秀遺產,值得我們特別關注。今天中國已經是聯(lián)合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簽約國,也是向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成功率最高、批準項目數(shù)量最多的國家。
近年來,中國民俗學界也提出,中國民俗文化大復興的年代來到了,從口頭文學、音樂、舞蹈到戲劇,還有其他民俗文化表現(xiàn)形式,要重新把我國五十六個民族珍藏多年的文化瑰寶搶救出來,包括那些曾經被人們忽視的文化。
事實證明,中國優(yōu)秀的民俗文化遺產,在歷史上為中華民族的振興和壯大發(fā)揮了巨大作用,并為現(xiàn)代人留下了很多寶貴財富。中國的民俗文化始終保持著一種多民族多元一體化格局,保持了文化多樣性的鮮明特色,符合人類文明發(fā)展的前進方向。民俗文化傳統(tǒng)正是當代文化走向大繁榮的根脈,只有根深才能葉茂。我國目前正在大力推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巨大文化工程就充分證實了這種深遠的影響。
3入鄉(xiāng)隨俗正確認識民俗文化
《中國社會科學報》:上世紀80年代,民俗學還是鐘敬文先生稱之為“絕學”的冷門學科,21世紀以來,民俗學研究迅速升溫。您認為民俗學研究的發(fā)展契機是什么?民俗學未來的作為在哪些方面?
烏丙安:民俗文化連同研究它的民俗學在上世紀經歷了漫長的“休眠時期”,所幸還有顧頡剛、?;?、容肇祖、江紹原、楊坤、楊成志和鐘敬文等老一輩民俗學家不遺余力地扛起重建民俗學的大旗,也取得了眾多具有奠基性的成果。但直到20世紀末,與其他相鄰近的人文學科比較起來,在興旺發(fā)達的社會學、民族學的映襯下,民俗學的客觀影響依然微弱,學術地位照例偏低,它在社會學科全面發(fā)展的熱烈氛圍中依然遭受冷落。
本世紀初,從國際到國內興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熱是民俗學真正復蘇與崛起的升溫熱點。下一步,已經熱起來的中國民俗學和民俗學人該如何用自身的“消耗功”,來實現(xiàn)把熱量傳給民俗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的過程,就成了目前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當前民俗學升溫的切入點似乎應是加強應用研究,優(yōu)先結合實際加強民俗文化遺產保護的科學研究,豐富并完善高水平的“中國應用民俗學”的理論與方法。最直接的學科任務就是盡快建立一整套保護民俗文化遺產的應用理論和操作方法,豐富當代民俗學多樣化的分支學科建設。
民俗學的思考是多角度的,民俗學的出路也是多方向、多軌道甚至是放射性的?;诿袼孜幕z產保護的需要,民俗學研究的主要工作應指向這幾個方面:第一是進行各地區(qū)、各民族民俗文化遺產地理分布的調查研究,這一工作作為中國民俗文化分布版圖的重要調研活動,和民俗文化瀕危狀態(tài)的調研匯集到一起,將可被納入作為國家文化戰(zhàn)略決策依據(jù)的基本國情記憶庫中;第二是對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結合非常密切的表現(xiàn)形式的采錄挖掘;第三是進行各類民俗文化遺產的文化生態(tài)學研究;第四是對民間傳承人的傳統(tǒng)傳承機制如何保護做深入調查研究。
《中國社會科學報》:田野作業(yè)是民俗學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在田野作業(yè)的過程中,為保證工作的質量,應注意哪些問題?
烏丙安:田野作業(yè)過程中,民俗學研究特別強調入鄉(xiāng)隨俗,這其中有兩個基本點值得注意,第一個就是民俗主體,即民俗對其擁有者、承載者自發(fā)養(yǎng)成的文化習俗慣制體系和民間智慧的傳承體系,其主體就是民俗文化的傳承人。在田野作業(yè)中,明確民俗主體要求去除研究者的本位偏見。因為民俗本位偏見會影響學術研究,使調查作業(yè)的觀點偏離,事實可能會遭到歪曲,調查作業(yè)的評價難以準確,甚至還可能引出歧視性的后果。
第二就是要注重民俗對象。當深入到民俗環(huán)境之中時,民俗研究者是一個參與者也是觀察者,這應該是自覺而不是自發(fā)的。在田野調查之前,要做好這樣一個認知的準備,明確自己的雙重角色。一個民俗學工作者必須要嚴格地控制自己,敦促自己入鄉(xiāng)隨俗。這種入鄉(xiāng)隨俗不是客串而是投入的,要讓自己慢慢沉浸進去,把自己的角色轉換,由客位變成主位,有了感情,才能正確認識民俗文化。
4非遺保護要依法更要科學
《中國社會科學報》:今年是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10周年,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也已頒布實施兩年有余。您認為目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需要注重哪些方面?
烏丙安: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被全社會廣泛關注,這是毋庸置疑的進步。某些非遺保護項目取得的階段性突出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確實有很多非遺保護的理論與實踐經驗需要進行總結。我認為非遺保護要遵循依法保護和科學保護兩大原則。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非遺保護工作的重要規(guī)范。目前非遺保護有法不依的最大挑戰(zhàn)是大規(guī)模文化產業(yè)開發(fā)。諸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很久遠的歷史沿革中早已經構成了和那里成千上萬民眾血肉相連、齊心共享的精神家園。要不要把它們全部轉化為一種可以利用的產品并推入市場,這就需要在非遺法的框架范圍內給予慎重考慮,在有效保護基礎上和合理利用前提下堅持依法保護。
此外,非遺保護還需要堅持科學保護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精神文化積累下來的財富。因此對它的保護和研究不同于對政府管理下的一般性生活事務的處理方式,它只能用人文科學的理論知識和作業(yè)方法,遵循人類文化法則加以處理,才能科學有效地達到預期目標。任何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它傳習的歷史源流中都會遭遇到多種多樣的文化沖撞,無論是完整的、殘缺不全的、片斷的或瀕危的,都需要通過科學的調查、鑒定、維護、修復和保存等技術手段把遺產保護下來,特別是使其得以活態(tài)傳承。
具體來說,我對于未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八點主張:第一,要根據(jù)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的概念、定義和范疇界定生產性方式保護;第二,要根據(j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分類認定生產性方式保護;第三,要根據(jù)遺產名錄項目的可生產屬性確定生產性方式保護;第四,要根據(jù)遺產保護的合理利用方針選定生產性方式保護;第五,非遺生產性方式保護必須依照非遺法的管理條例保證實施,加強監(jiān)督;第六,在生產性方式保護的實施中,必須嚴加維護傳承人(或傳承單位)的知識產權等多種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七,在生產性方式保護的實施中,必須嚴加維護遺產項目的手工技藝傳承機制不受損害;第八,要嚴加防范和嚴厲打擊一切借生產性方式保護之名,行以假亂真、粗制濫造、見利忘義之實等破壞遺產保護的行為。
5“守土有責”:民俗學研究不會被取代
《中國社會科學報》:近年來的民俗學研究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了理論支撐。眾多民俗學者也參與到非遺保護中來,我們應該如何認識民俗文化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系?
烏丙安:經過近10年的發(fā)展,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經在全國上下掀起了舉世公認的熱潮,使幾乎所有民俗學人都不僅親眼目睹了這場文化熱力運動的進程,而且還親身經歷并參與了這項文化保護工程的實際工作,做出了頗為可觀的成績。
民俗學研究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契合點,但兩者之間也存在重要差異。就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民俗文化的關系來看,非遺保護工作選擇了民俗文化,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并不等同于民俗文化,民俗文化也不可能取代非物質文化遺產。打個比方:假定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個擁有千萬種貨品的大超市,民俗文化遺產在這個超市里只是一部分特色貨品的專柜。民俗文化遺產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面前,只能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規(guī)程做選擇。
《中國社會科學報》:從學術視角分析,您如何看待民俗學研究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的關系?
烏丙安:民俗學人在遭遇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全然陌生的概念之前,一直從事著本學科領域的民俗學、民間文藝學理論與實踐的工作,這既是民俗學人科學性的本體工作,也是職業(yè)性的本色工作。
民俗學人參與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不等于民俗學本體的調查研究工作,前者是有政府指定的工作目標和操作規(guī)程的,后者是有學科規(guī)范的科學研究宗旨的,任何混同的理解都是不適當?shù)?。民俗學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勢必要執(zhí)行政府指定的工作目標和操作規(guī)程,對于民俗學人這當然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是它卻不是主要的,主要的依然是民俗學的本體研究。任何形式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研究,都不是也不能取代民俗學自身的學科研究或學術研究。民俗學作為人文基礎學科,具有持久發(fā)展的價值和意義,在這一點上,民俗學人理應“守土有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