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的稅制,不僅要照顧窮人,也要能留住富人,留住資本。
如今,有證據表明我國貧富差距正在不斷拉大,財富的過度集中令大多數人不愉快,并且,這種不愉快正在變成憤怒。與此相對,不僅房產稅、個稅、營改增,中國新一輪稅制改革逐一登場,而且圍繞著中國稅負重么、減稅還能減多少、直接稅如何破題、誰該在新一輪稅改中受益等等問題的爭論也方興未艾。
稅改,呈現在人們面前的是必須改的迫切性和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復雜性。大家都希望有一個好的稅制——不僅要能照顧窮人,也要能留住富人,留住資本。
質疑一:中國高稅收低福利,稅負過重
談中國稅改,必談中國稅負。
“中國稅收增長持續(xù)多年高于經濟增長”,“中國稅負過重”,“中國稅負痛苦指數世界第二”,此類說法常見諸多報端。
宏觀稅負的國別比較,有個統計方法和統計口徑的問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福布斯》雜志推出的稅負排行榜分析方法根本不科學,結果不可信。“中國采用的是分類計稅,《福布斯》把我國工薪所得稅目中的最高法定稅率與西方國家綜合計稅的最高法定稅率來比較,當然是人為抬高了中國的稅負;而且,六個稅種中有財產稅,但中國目前根本沒有西方國家中的財產稅(保有環(huán)節(jié)稅種),只是對財產流轉課稅(契稅、營業(yè)稅)。因此,所做比較是不同質的比較,分析自然不公平。”
在白景明看來,與國外相比,中國的稅負水平并不高。“中國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目前已經提高到了3500元,這在國際上也是比較高的;營業(yè)稅除了娛樂業(yè),其他行業(yè)基本在3%-5%,增值稅17%,這些與國外相比也不是很高。”
而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利用較寬統計口徑做橫向比較后,得出的結果是,中國稅負不算低,但也不是最高。“它低于工業(yè)化國家平均水平。”
判斷稅負的高與低,要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水平掛鉤。“物有所值”,人們才不會有太多怨言。
“與西方發(fā)達國家比,我們必須承認我國福利水平沒有人家高。但是,這里有個問題需要注意,中國有13億人,比美歐日人口總和還多。去年我國財政收入是10億元,人均不到8000元,即不到1300美元,而美國3億人口,5萬億財政收入,人均16000美元。”白景明表示,“人均財力,中國與其相差十幾倍。公共福利不是無源之水。差距確實存在,但情況的改善需要一個過程。”
質疑二:個稅管不住有錢人?
當前中國爭議最大、最受詬病的稅種,非個人所得稅莫屬。輿論有多種聲音,其中一種認為目前個稅征繳存在“富者寬、窮者嚴”的情況,工薪階層由于由雇主代為扣繳,很難避稅。而高收入群體,不僅收入來源多樣,而且有多種方式規(guī)避稅收。例如,一個私營企業(yè)主,不分配利潤,不從企業(yè)領工資,而是將個人甚至家庭的消費支出列入企業(yè)生產經營支出等。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李稻葵(微博)為此曾專門撰文痛斥中國個稅稅制設計“弱智”,個稅已經淪為“工資稅”。在他看來,當前國內收入差距主要來自財產性收入所得,而我國個稅制度,投資回報的征收稅率卻比許多人工資的平均稅率還要低,比如房租所得的稅率為5%。其中,更大的問題在于,資本增值所得卻不用征稅。
個稅淪為“工資稅”,白景明對此并不贊同,“這是對我們稅制認識不全面。個稅調整后,工薪所得實行的是7級累進,收入越高,適用稅率越高。并且,工薪所得課稅只是我們個人所得稅11種應稅項目的一類,除此之外,還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費所得等10種收入所得也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去年,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所得比例是在相對減少,其他收入在上升。”
高收入者多納稅,低收入者少納稅,無收入者不納稅。高培勇表示,如今的窘境是:無論增稅還是減稅,涉及的幾乎都是“大眾稅”,要增,大家一起增;要減,大家一起減。“這就意味著,在當前的尚無主要針對高收入者征收的稅種的中國,讓富人多納稅的通道基本上不存在的。”
如今,中國貧富差距不斷拉大,有專家建議,向富裕人士開征遺產稅。不過,白景明對此是極為反對,認為還不到時候,其理由有二:第一,一個稅種的推出針對的不是一兩個人,而是要到有一定納稅群體形成后才能確立。改革開放30年,中國真正開始財富積累也不過20年。推動經濟發(fā)展,還需要更長一段時間進行財富積累。第二,財富的積累傳承對我們這樣一個市場經濟歷史不長的國家非常重要。無論是就業(yè)穩(wěn)定,還是財政稅收的穩(wěn)定,私人資本都起著強大的支撐作用。如今,私人資本稅收已經超過了國有企業(yè),就業(yè)更是如此,中小企業(yè)是創(chuàng)造就業(yè)崗位的主要力量和來源。如果私人資本大規(guī)模外逃,中國經濟非常有可能一下子垮下來。
“目前,我最擔心的問題是大規(guī)模的移民潮和私人資本外逃問題。中國稅制急切需要考慮如何穩(wěn)定人心,把資本留在中國。”白景明稱。
質疑三:個稅扣除一刀切,有失公平
中國稅負話題不斷,近日,按家庭征收個稅成為了最新話題。
支持者理由是中國現行個稅扣除標準過于簡單,過于“一刀切”,有時顯得不夠公平。
比如,來自河北的王明,大學畢業(yè)留在了北京,目前就職于某私企,單身,租房住,月工資15000元;父母都在河北老家,王明每月除了保證自己的基本開銷4000元外,還要補貼給父母2000元。
而王明的同事小李是北京本地人,月收入也近15000元。不過他不僅無需租房,父母也尚未退休,也不需要貼補。
按照現行個稅征收辦法,王明和小李的個稅扣除額均為3500元,稅后所得也相差不多,但是小李的生活水平明顯要高于王明。
如今,我國已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一個家庭贍養(yǎng)四個老人的情況也越來越普遍,如果個稅征收完全不考慮家庭因素,很難體現公平。
日前,有報道稱,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已經準備在今年啟動全國地方稅務系統個人信息聯網工作,為“按家庭征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準備。
雖然這是個好消息,不過,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財稅專家對“按家庭征收個稅”的態(tài)度并不樂觀,更有專家直言“不現實”。
“按家庭征收個稅,目前條件尚不成熟。”白景明分析稱,第一,按家庭征收個稅,基礎條件是家庭容易確認。如果按戶口簿為依據確認家庭,目前普遍存在的人戶分離現象會使得稅務機關找不到納稅人。第二,費用扣除額需要重新計算。個人基本生活費用的確認是世界公認的難題,家庭基本生活費用的確認更是難上加難。
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安體富則指出,中國人的隱性收入缺乏監(jiān)管的問題,也是實行按家庭征稅必須面對的一大難題。
質疑四:流轉稅怎么改
如果說稅負是否過高尚無定論的話,那么,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yè)稅為主的流轉稅體系所導致的稅負分布不均衡、稅制結構不合理幾乎已無爭議。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舉例,一個月入1000元的人,基本生活消費需支出800元,流轉稅負以10%征收為80元,占收入比為8%;一個月入一萬元的人,基本生活消費需支出5000元,流轉稅負以10%征收為500元,占收入比僅為5%。
“收入越高的人,流轉稅的稅負越輕,這極易導致不公平,加劇貧富差距。”張斌認為,流轉稅的稅負太重了,作為一個結構性的調整,應該降低流轉稅的稅負。
當前我國流轉環(huán)節(jié)的稅收占比偏大,所得稅對應的直接稅占比相對偏小,雖然下一步稅改的方向已經明確為增加直接稅的比重,但多位財稅專家表示,在短時間內難有大進展。
流轉稅如何改革,上海試點“營改增”政策即為一次極有意義的探路。
上海“營改增”試點政策實施后,有人反映企業(yè)稅負不降反升,專家給出的解釋是,這種上升并不是制度本身造成的,而是因為“營改增”后,部分老企業(yè)由于運輸工具采購已經完成,沒有新的采購發(fā)生,導致進項稅較少或沒有,不能抵扣,從而稅負上升。
而從稅務部門的監(jiān)控情況來看,上海市“營改增”試點工作進展還是比較好的,基本上實現了納稅人整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目標。
質疑五:誰應該是最大受益人
中國改革開放30年,財富集中的程度和速率不斷提高,目前已遠超歐美國家。據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透露,中國1%的家庭掌握了41.4%的個人財富,美國是5%的家庭掌握60%的個人財富。我們的財富集中度超過了美國,貧富差距沒扭轉,還有總體擴大的趨勢。
財富的過度集中必然令大多數人不愉快,并且,這種不愉快正在變成憤怒。稅收作為調節(jié)收入差距的重要工具,也隨之遭遇來自中低高各個收入階層的指責。窮人不滿,富人也不滿,究竟誰才是我國稅收制度的最大受益群體呢?
“稅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全體人民都受益。不過,相對而言,與自己的納稅相比,低收入階層的受益最多。”白景明分析稱,我國80%再分配都是給了中低收入階層,提供公共產品,各種補助、社會救濟、轉移支付。
有些人抱怨,中國人納稅后很少感到公共福利供給。在白景明看來,任何一個國家的公共產品享用都分為無條件和有條件兩類,前者如國防、環(huán)境保護、外交,人們隨時都在享用。后者如義務教育,只有適齡兒童的家庭享受,沒有孩子的家庭享受不到。又比如低收入群體生活保障,只是低收入群體內的人享受,其他人不享受。
“這些公共產品中國政府都提供,有些人沒有感受到,原因是不具備條件,比如中、高收入者就享受不到低保。但這并不證明政府沒有提供這些公共產品,也不能證明這些人沒有權利享用這些公共產品。”白景明稱。
如今,中國正在稅負與支出之間艱難地尋找著保全局、保長遠、促發(fā)展的平衡點。白景明表示,這既需要政府努力,更需要社會各個群體的理解。